见光即死。

【阿卡里希故事集|046】书架迷宫(上)

  
  “你说索尔维之珠?我们倒是更喜欢叫它索尔维迷宫。那可真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说起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时至今日,我还觉得自己是当初那个在夏叶之馆的十字廊上迷路的小女孩儿,傻乎乎的,不知道该走哪个方向。”
       ——收集于穆斯贝尔王国霍里芬省东部之忍冬庄园,由莱妮·奥尔金森讲述,采风者茵格·莫伊勒记录整理。
                                                                       彼时为垂露之年、麦雨之月、翎日,安提卡卡的鸦群飞过天空。

  
  
  四十年前,我是镇上最聪明的孩子。
  这一点毋庸置疑,可不光是由于学校里文法、算术、阅读和写作课的成绩。我在面包房里干活,只花了半天就学会了做乳酪蛋糕、松饼和巧克力的技巧;我帮花店的莉特夫人跑腿,继承了她的花草图鉴以及所有营养药液和杀虫剂的配方;占星塔新来的天文术士很愿意带着我一起测绘镇子附近的地形;每个星期三的下午,我都会向一名广场上的流浪汉学习素描、诗歌和六弦琴,他说他叫阿埃多,在古迪安克特语里是“飞翔的人”的意思,所以后来我又在祷日的上午跟他到码头去了解风和雨的成因。
  偶尔,我也会做一些小姑娘应该做的事情。我和镇子里的女孩儿们在巴利翁的裁缝店里聚会,一起给洋娃娃做裙子和胸衣。我是首席设计师、裁缝、帽匠和鞋匠。我用丝绸的边角料做成系带和蝴蝶结,用亚麻线编织出袜子、手套和面纱;我用纸剪出帽子,覆上天鹅绒,又以樱桃、羽毛和零碎的蕾丝装饰,也用皮革做出小巧的尖头鞋,镶上珍珠袖扣,让它变得比画册里的魔鞋还要精致。
  与此同时,我还能记住店里卖出去的所有东西:吉安的塔夫绸,六尺三寸,一银台加三个铜角;尼科洛的金色天鹅绒,三尺,一格瑞;帕米尔的细纱,十二尺七寸,三铜叶五钢币;白罗的织金锦缎,一尺二寸,半枚银克朗;还有蒂诺海峡缀着细小珍珠的蕾丝花边,十六尺共计一枚银星。当然,鉴于客人来自于炎山上的城堡,巴利翁不得不找出去几片铁里拉。我经常嘲笑他那副点头哈腰的滑稽样子,但他看起来毫不介意。这大概是因为相比于我留在洋娃娃身上的新衣裳能带给他的沉甸甸的利益,一个小女孩的嬉闹简直比聆空的春风羽织还要轻飘。
  
  我从不吝于展示自己的敏思和才智,同样还有伴之而来的自大。
  我拆穿骗局,指正税官,质疑维兰特的教义和星宫图的正确性。我解剖昆虫和青蛙去吓唬男孩,用面包引诱老扒手脱索教我开锁和偷窃。我在半夜拆掉市政厅的座钟,换上布谷鸟的报时器,让第二天的市政选举闹了大笑话。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像红头发的莱妮一样”这句话,在镇子里既是夸奖,也是责骂。
  我开始不满足于这座小镇,我有着更大的野心。我向往那些行天使和女武神、枪姬众以及兜帽先知的故事,我想不顾一切地去游历。我买了一个有很多口袋的鹿皮包,在那里面装上火绒箱、琴弦、指南针、算尺、针线、纸笔和墨水,还有一些平时收集的小玩意儿和足足六银台四铜叶的钱币。我为自己准备了斗篷和皮裙,只要出门就会把它们穿戴好。我随时都能离开,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这种焦灼的等待一直持续到第二年的丰收节,一辆巨大的覆盖着彩绸幕布的马车驶进了镇子。他们是旅行乐团,漫游整块大陆,只用音乐和欢笑来兑付食宿,偶尔还会勾走姑娘们的芳心作为回扣。
  平心而论,那些乐师的确有着年轻英俊的面容、低沉磁性的嗓音、漂亮而有力的手指和一肚子甜蜜的情歌,堪当爱情小说里浪漫又神秘的男主角,也值得学校里的训导夫人挨个儿告诫我们谨守本分——说实话,我一直相信珍妮特能跟他们走,她热爱那些小说一如市长热爱金苏勒。为了这场臆想中的“艳遇”,她简直像园丁鸟一样忙碌。早在几个月前她就为自己准备了全套的节日舞衣,赫尔曼的流行款式,那花掉了她几乎一年的零花钱,我还借了她六枚索尔,已经不指望她还了。
  
  但就在繁星与篝火之下、糖块和樱桃酒的香气之中,我知道了那个地方——力与美的杰作、人类建筑的最高成就、拥有数百万册书籍和成千上万名学者的圣地——索尔维迷宫。
  “你应该去那里。”旅行乐团的魔术师对我说,他刚刚被我拆穿了戏法,还显得有点尴尬。“我只会在幕布后摇晃锡板来模拟雷声,在袖子里塞满彩旗,假装能够凭空取物。但那里的法师可以让风暴海翻腾怒吼,从星花森林到青春废墟,只要眨眼便可抵达。”
  这句话简直比任何情诗都能让我心动。从那一刻起,我就像中了迷幻毒药一般,脑袋中再也装不下其他的东西。我的全副身心都被那座趴伏在琴山山脉间的巨网上的雪白蜘蛛所牢牢捕获。
  我在长桌上拿了盐、面包、干肉和梨子,从桌子下面摸出两支备用的牛油蜡烛,从医生那里以受伤为由讨来了绷带和碘酒,我找到脱索老头儿,从他那里拿走水囊,又在他的腰带里塞进去两枚铜币作为出师的学费。我披好斗篷,系紧靴子,将小刀别在腰间。
  然后我走到乐团长的面前,告诉他我会跑腿、做饭、调配驱赶蚊虫的药物,我可以为合唱配乐、帮忙缝制戏服、替他们占卜天气,以防雨水淋湿幕布。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请他们将我送去琴山。
  在坐进马车前的最后一秒,我看见珍妮特在人群中快乐地旋舞,玫瑰色的裙子闪亮犹如火光,一名高大的乐师在为她弹琴,他的声音温和,他开始唱歌。
  她可真是位幸运的姑娘。就在今晚,她能够收获一段恋情,收获六枚铜索尔,收获一首八成会叫《火焰玫瑰》的歌,那首歌会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流传到整片南陆,甚至更远的地方。
  至于我,我收获了一段不知是好还是坏的旅程,我收获了一场疯狂又奇妙的梦,我收获了一个掩在迷雾中的未来。
  从这点来看,搞不好我比镇上所有的孩子都要蠢。
  不过管他呢,我要去索尔维迷宫了。
  
  ☆   ☆   ☆
  
  故事里的英雄总是在一个天高云淡的秋日踏上他们的征程,我走的那夜却下了场罕见的暴雨。路面满是泥浆和断木,五次马车险些翻进水沟,最后一次它终于如愿以偿地躺倒,顺便压断了秋狩归来的特雷克男爵的三根肋骨和一条腿。格林蒂亚在上,这可真是倒霉透顶。不提那位发型讨厌到让人想用板凳揍他的阁下和名字叫“惊喜”却只能带来“惊吓”的旅行乐团,只说可怜的我,无辜的我——离开镇子还不到二十里,我就已经成为了霍尔姆省的三等通缉犯,赏金七铜角。
  这个价码低得让我相当恼火。但我还有理智,因此在那之后谨言慎行了好一段时间。真正的麻烦是惊喜乐团,他们已经背了十二个国家的通缉令,完全不在乎再多一张,或者十张。
  所以,为了躲避赏金猎人和灭罪骑士的追捕,我不得不跟着他们在大陆上东跑西窜。
  我用自己的手指和脚丈量过白砂堡暗无天日的石牢,也曾扮成骄矜的西尔维娅公主,于奥鲁特的贝壳舞台上盛装款行;我在槭叶山区的矿井下为老人和孩童弹奏《龙与白雪》,也曾跪在拉莱耶城大名鼎鼎的不洁之壁前,为了不被当作枯竭者献祭而忏悔恸哭——只凭这点,我就觉得我有问鼎梅耳珀妮桂冠的实力。
  在埃索伦,我们登上了世间最大的飞空艇“风后号”。阿埃多说它是穿行在狂风骤雨之中的精灵,所以我保证我当时只是想在观景台看会儿书——一本关于古都六柱和护符的图册——顺带去参观一下他特别强调过的那三十六面绢云母般流光溢彩的风帆罢了。
  结果就在一个半小时之后,我抱着看到第九十六页的图册,见证了第三次黑百合战役的爆发。
  
  这些年来,史学家们争论不休,他们认为任何一场战争的起源都伴随着谎言和阴谋。但我遇上伊薇特这件事,真的只是个彻头彻尾的意外。
  彼时“风后号”正在飘越红海——头顶是勿忘草蓝的晴空,脚下有玫瑰红的海洋,我坐在草绿色的飞艇里,面前有位含羞草似的姑娘。我是说,她看起来娇弱极了,谁能想到这样一位美丽、端庄、楚楚动人的少女是兰迪瓦尔臭名昭著的雾魔呢?她还跟我讨论艺术,契合得像是原色三女神的恩赐:我们都钟情于扎耳曼派抽象的图腾风格,狂热地推崇古典回路,并且对刻刀山上的立体派不屑一顾。
  我邀请我的新朋友分享了青藻鱼冻、薄荷火腿、树莓馅饼和小茴香茶,然后我们一起看书。我对书中提到的深渊之证十分好奇,直言想要亲眼一见。伊薇特便非常贴心——她实在是太贴心了——地解开披肩的扣子,从衣襟下扯出了“白铁质地,上面刻着七只眼睛”的圆形护符。
  “这东西没什么用处,连小厄妖的恐惧纹章都比不上。”她坦言相告。“那个好歹还附记了第一能级的厄运之环,而我这个只适合用来交朋友!听听,让一个魔鬼交朋友!如果我知道当初是谁提了这个愚蠢的主意,我会把它的皮剥下来做成垃圾袋!”
  
  接下去发生的事情不必细谈,悬剑之年在风中歌剧院首演的《兰迪瓦尔的护符》已经尽可能地贴近了真相——我的老朋友们,惊喜乐团并未对故事进行任何添油加醋的改编。顺便一提,这部歌剧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幕第三场的咏叹调,《三思后行》。发人深省的歌词和高昂而连续的花腔令我对它的印象无比深刻。


  总之,两年之后,我终于抵达了琴山。那时候我已经是六个国家的一等通缉犯,还有十个二等和七个三等。都敏的血魔发誓要将我做成饵奴,霜歌之地的女巫用半磅永冻宝石悬赏我的人头,我见过天使,骑过龙,拿过真火勋章,叩拜过德米迦尔的圣体。我的脚印遍及大陆,但我从未停留。
  我要去的地方只有索尔维迷宫。
  现在我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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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 @废墟 ,谢谢你喜欢这个未完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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